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4-10-24
征用、占用林地审批
1、法律法规依据
《森林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征用、占用林地审批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
2、承办单位:新野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3、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彭镇锋 纪检组长 电话:13837751822
具体负责人:刚继华 副站长 电话:65035989
具体承办人:陈晓阳 电话:15890872321
承办地点:文化路与朝阳路交叉口林业局院内
4、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项目批准文件;②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③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④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
5、收费标准及依据
标准: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依据:豫计收费[2003]554号。
6、服务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7、办理程序
8、业务咨询
新野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电话:65035995
9、投诉举报方式
英国365纪检组 电话:65035986
新野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 电话:66221890
英国365办公室 电话6503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