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4-10-24
育林金征收
1、法律法规依据
《森林法》第八条、《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十二条
2、承办单位:新野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3、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彭镇锋 纪检组长 电话:13837751822
具体负责人:刚继华 副站长 电话:65035989
具体承办人:彭丽娟 电话:15236027996
承办地点:汉城路与中兴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4、征收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按照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10%计征;
收费依据:《河南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豫财综[2010]62号
5、服务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6、办理程序
7、业务咨询
新野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电话:65035995
8、投诉举报方式
英国365纪检组 电话:65035986
新野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 电话:66221890
英国365办公室 电话6503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