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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24
林权证办理
1、法律法规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③《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2、承办单位:新野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3、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彭镇锋 纪检组长 电话:13837751822
具体负责人:刚继华 副站长 电话:65035989
具体承办人:陈晓阳 电话:15890872321
承办地点:文化路与朝阳路交叉口林业局院内
4、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林权登记申请表;②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③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5、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6、服务承诺时限
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县政府审批。
7、办理程序
8、业务咨询
新野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电话:65035995
9、投诉举报方式
英国365纪检组 电话:65035986
新野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 电话:66221890
英国365办公室 电话6503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