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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24
林木采伐许可
1、法律法规依据
①《森林法》第三十二条;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2、承办单位:新野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3、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彭镇锋 纪检组长 电话:13837751822
具体负责人:刚继华 副站长 电话:65035989
具体承办人:彭丽娟 电话:15236027996
承办地点:汉城路与中兴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4、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①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②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文件;③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5、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6、服务承诺时限:
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完毕。
7、办理程序:
8、业务咨询
新野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电话:65035995
9、投诉举报方式
英国365纪检组 电话:65035986
新野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 电话:66221890
英国365办公室 电话6503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