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4-11-06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8年3月至2011年7月,新野县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拓宽思路,大胆创新,努力开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新局面。此次林改涉及新野县257个行政村,纳入林改面积12.8万亩,共确权发证林地面积13.638万亩,完成林权申请登记输机面积13.638万亩,共涉及农村人口20.4万人,林改后均分到户面积11.383万亩;大户承包2.255万亩,签订经营承包合同3646份,办理林权证3126本,平均宗地面积37.4亩,完成林权抵押贷款11宗,实现款600余万元。成立林业合作社29家,包括造林、林下经济、花卉、经济林等。发展以林下养殖狐狸、猕猴等野生动物的20家,形成林下种植为主的林下经济2.4万亩,流转林地2.2万亩,配套改革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