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5-06-02
为深入贯彻五届市委十三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四句话要求,进一步改进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南阳市"一改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林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局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严三实"和"四有"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增强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不忘本、不懈怠、不妄为,打造一支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改革创新、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队伍,为我县林业跨越发展凝聚正能量。
二、治理对象
全局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
三、治理内容
"四不作为"和"四乱作为"。通过治理不作为,提高执行力,切实解决不执行、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问题。通过治理乱作为,树立新形象,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法不公等问题。
(一)玩忽职守不作为。拒不履行自身职责,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以及对单位、科室或个人分工负责的职责任务、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或拒不办理,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二)纪律松懈不作为。单位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矩、不听指挥,不服从组织调配或工作安排;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工作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娱乐、上网聊天购物炒股、工作日午间饮酒;作风浮漂,精神不振,效率低下,业务不精,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完不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推诿扯皮不作为。不互相协作,对有正当理由和依据提请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工作只部署、不落实;服务意识淡薄,不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在面对群众办事或棘手问题时,推卸责任,相互推脱,让群众办事来回跑,导致事情久拖不决;对媒体曝光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无视或不处理、不纠正。
(四)监管缺失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致使单位发生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多次出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分管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的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发生严重事件;监管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放任不管、不依法监管或监管不力;对各类风险点防范不到位,处置不力。
(五)违反程序乱作为。越权行事或违反规定程序行事;对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擅权独断,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
(六)行为失范乱作为。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
(七)不守规矩乱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津贴补贴;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出国出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标占用办公用房等;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和基层负担。
(八)以权谋私乱作为。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
1、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通过大力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其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5日前报县"一改双优"活动办。
2、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五届市委十三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各级关于治理"四风"、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文件规定等,切实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通过学习教育,促使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践行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要求,牢记职位就是职责,尽职尽责、敢于担当,守纪律、讲规矩、有戒惧,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忠诚党的信仰、党的宗旨、党的事业,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二)查摆整改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1、开展自查自纠。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局总支的工作部署梳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局"一改双优"活动办要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广泛接受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举报投诉,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集中的单位或人员,列为重点监控指导对象。
2、坚持边查边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做到可操作、易落实、好检查。整改方案要以任务台账的形式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并在明显位置进行公布,做到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3、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一批好事、实事,出台完善几项行得通、管得住的措施和制度。
4、组织集中评议。要结合"三亮三评"活动,对股室(下属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评议,进一步收集机关内部的意见建议。局"一改双优"活动办要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1、全面督查。局将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主要督查重点工作任务的履职尽责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2、明察暗访。局"一改双优"活动办组成暗访检查组,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督查工作贯穿于整个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严厉追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要围绕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在治标的同时,深入剖析根源,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好前清后堵的问题。
(五)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
1、检查验收。按照统一标准、局"一改双优"活动办将集中时间组织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中,对治理不认真、社会反映强烈、问题仍较突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全面总结。在县"一改双优"办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分级负责、综合评定的方法,统一标准、集中时间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县"一改双优"办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林业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局"一改双优"活动领导小组一致,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各单位(股室)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协调联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股室)要充分认识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口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所有党员、干部都要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努力在林业系统形成"人人讲效能、人人担责任、人人树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追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绩效考评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运用效能问责联动机制,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坚决以及依法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实施综合治理。局活动办要开设专项治理工作专栏,深入、广泛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举报电话,曝光典型事例,开展学习讨论,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各股室(下属单位)要及时向局"一改双优"活动办报送治理信息,交流沟通情况。要认真分析研究不作为、乱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努力建立健全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的长效机制。
英国365
2015年4月10日